培养目标
本专业培养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,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,掌握系统的音乐专业知识和基本理论,具备运用音乐技能进行音乐教学的能力,从事中小学音乐教育的教师
知识与能力
1.具备演唱、演奏、舞蹈等方面的单项表演技能以及舞台表演的综合能力;
2.具备音乐教育或音乐教学能力;
3.具备音乐节目的编导及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与策划能力;
4.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和人际交往能力;
5.具备较强的独立学习、实践与创新及音乐教科研能力。
主修课程
《钢琴》、《声乐》、《基本乐理》、《基础和声》、《弹唱》、《音乐欣赏》、《中外音乐简史》、《艺术实践》(民族乐团、舞蹈团、合唱团)、《儿童发展心理学》、《教育心理学》、《教育原理》。